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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射玩具安全标准分析
2022-04-02 16:57:15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黄光燕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公布了一批不同种类的玩具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弹射玩具抽查60批次,有9批次不合格;木质塑胶玩具抽查200批次,有8批次不合格;娃娃玩具抽查30批次,有两批次不合格;毛绒玩具抽查30批次,有1批次不合格。而弹射玩具在这次抽查中不合格率最高,为15%,主要集中在机械物理性能方面。9批次的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是蓄能弹射玩具项目不合格,占比将近8成。本文着重对弹射玩具,特别是蓄能弹射玩具的国家标准和生产要求进行分析,为相关企业生产提供参考。


 弹射玩具的相关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6675.1-2014》和《GB 6675.2-2014》,对弹射玩具相关的定义和要求如下:

弹射玩具是指通过由儿童给予的能量或由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玩具。包括蓄能弹射玩具(指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玩具)和非蓄能弹射玩具(指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玩具)。一般由塑料、金属、木材或其他任何材料制成。

带有弹簧扳机的子弹枪是蓄能弹射玩具的典型例子,非蓄能弹射玩具常见的例子有飞盘、飞镖、弓箭套装等。

不管是蓄能弹射玩具还是非蓄能弹射玩具,在生产设计时都必须符合如下通用要求:

1.硬质弹射物的端部半径应不小于2mm;

2.高速旋转翼或螺旋桨的周围应设计为圆环状以减少可能产生的危险。

这2个要求旨在降低弹射物对人眼睛和皮肤的伤害。

由于蓄能弹射玩具和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特性和危险程度不同,标准对它们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要求。我们重点来了解蓄能弹射玩具的要求。


 蓄能弹射玩具还应符合4要求 


1.如果动能超过0.08J时,则:

1)弹射物应有用弹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端部,以保证单位接触面积的动能不超过0.16J/cm2。

2)该保护端部经扭力测试和保护件拉力测试后,不能与主体分离,除非分离部件仍符合弹射物的相关要求。或与主体分离后,该弹射物不能再从预定的弹射机构中发射。

3)对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险应设警示说明,如“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瞄准眼睛或脸部发射。”

2.按动能测试方法测试时,被发射的弹射物不能有危险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

3.弹射机构在未经改装的情况下,不应能发射其他任何可能有潜在危险的弹射物(如铅笔、钉子、石子等)。如果弹射机构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弹射物,应设警示说明,如“提醒使用者不要使用非生产者提供的弹射物。”

不过,为减少造成眼睛受伤的危险,强烈建议生产者不应制造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专用弹射物的弹射玩具。

4.弹射物不管以任何方位,都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本要求全年龄组适用。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合理可预见滥用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小零件,不能作为弹射物被发射出去,否则视为不符合本章节要求。

由于弹射玩具主要考虑的是弹射物在空中飞行或弹道飞行过程中对人的潜在伤害,因此沿轨道或其他表面飞行但带有小段跃起的玩具,以及弹射物被永久封闭在盒体内的玩具,可以豁免弹射玩具章节的要求。


 注意应符合玩具通用要求 


1.对小球有明确要求

 在江苏的抽检结果中,出现了小球警示说明不合规的情况。

《GB 6675.2-2014》中对小球有明确的定义和要求。

何谓小球?指的是能完全通过小球测试器的任何球形物品。这种形状的玩具,如果不慎被吞咽,很容易陷入喉咙而导致窒息。因此标准要求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都不能存在小球。而对于供3岁及以上但不足8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在滥用测试前后存在小球,需在包装上有类似的警告:“警告!本玩具是一个小球,可能产生窒息危险,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或者“警告!本产品内含小球,可能产生窒息危险,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


2.注意小零件的风险

除了特定功能和特殊类型的玩具有专门的要求外,玩具在设计制造过程中,都应符合玩具的通用要求。特别是对于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尤其要注意小零件的风险。统计显示,意外伤害是0-14岁儿童的首要受伤原因,因儿童误食或误塞小零件等导致的伤害占比达53.23%。

标准要求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不能存在小零件。

对于供3岁及以上但不足6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则可以通过加警告语规避风险。这个年龄段的玩具或其可拆卸部件如果能容入小零件试验器,则应在包装上加类似的警告语“警告!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内含小零件。”


3.不允许存在功能性尖端和边缘

避免存在锐利的尖端和边缘,标准要求8岁以内的玩具在滥用测试前后都不应存在这些潜在的伤害源。如果该锐利的尖端或边缘,是由于实现产品功能所必须的话,对于供3岁及以上但是不足8岁的儿童使用的话,则需在包装上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其他非功能性锐利尖端/或锐利边缘。

但是要留意,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不允许存在功能性尖端和边缘。

对于外露的螺栓或螺纹杆,可触及的末端不应有外露的危险锐利边缘或毛刺,或其端部应有光滑的螺帽覆盖,使锐利的边缘和毛刺不可触及。

木制玩具特别要留意可触及表面和边缘不应有木刺。 


 化学安全要求不能忽视 


除了上述机械物理方面的要求外,同样也需要留意化学方面的安全要求。

在这次抽检中,就出现了很多增塑剂超标的产品。

邻苯二甲酸酯是目前最广泛使用的增塑剂,经常用来改善高分子材料的性能,以增加可塑性,使容易加工和降低生产成本。其被广泛用于玩具、食品接触材料等数百种产品中,具有致癌、致畸和生殖毒性,可能会通过皮肤、口腔进入人体内而被人体吸收。当在体内积累到一定的量,可能会干扰内分泌,引起儿童性早熟,危害男性生殖健康,女性也易引发乳腺癌。

重金属超标也是屡见报端。重金属如砷、镉、铅和汞等主要用于颜料、金属合金和涂料中,它会在体内累积。如果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会造成人体急性中毒、亚急性中毒、慢性中毒等,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6675.1-2014》和《GB 6675.4-2014》已对重金属及邻苯二甲酸酯有所管控。建议玩具制造商注意管控原料质量,避免使用PVC,特别注意回收料质量,使用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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