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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APEX系统通报
2011-04-15 10:29:41   来源:《中外玩具制造》杂志   作者:phpcms   

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2月25日~3月11日发布的RAPEX通报(第8~10期),共有10项玩具被召回。部分中国产玩具如下:

通报国:芬兰

产品:电动玩具枪


品牌:Discoverer

危险:玩具枪的镭射光危险等级为3级,输出功率为4.3 mW。远高于玩具规定(允许值为1级以下,功率为0.39 mW)

说明:玩具枪能发出镭射光并且有声音效果。



通报国:拉脱维亚

产品:塑料娃娃


品牌:不明

危险:娃娃的身体部分及翅膀均含有增塑剂DEHP,DINP或DBP。

说明:娃娃有粉红色翅膀。多彩硬纸盒包装,上面印着含有小部件的警示标识。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



通报国:丹麦

产品:婴儿摇铃


品牌:Sassy

危险:玩具带有可能脱落的小部件,若被幼儿咀嚼甚至吞食有导致其窒息的危险。

说明:摇铃的一端有红色装注有水的圆环,另一端有印有黑白点圆球。中间有3个塑料圆环,通过黑白斑纹带弹性的绳子穿起。



通报国:芬兰

产品:毛绒玩具


品牌:Finnplush

危险:兜帽拉绳上的纽扣容易脱落并可能被儿童吞食,有导致窒息的危险。

说明:玩具为麋鹿外形的毛绒,穿牛仔裤和红白相间的T恤,T恤兜帽有绳子。



通报国:英国

产品:套装玩具车


品牌:Jiamingda

危险:玩具中含有的可迁移重金属元素钡超标。

说明:含有12款不同颜色的回力车。包装为底部硬纸板加表面吸塑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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